濮阳县人民法院做好三项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立案指导工作。该院在立案窗口台面上放置法律常识手册,给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宣传手册。在立案窗口实行导诉员制度,及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使当事人对诉讼方式有了充分了解,对诉讼风险有了合理认识。在立案时,对每个案件建立信访风险评估表,对案件的信访可能性进行评估,对信访风险等级高的案件做到早沟通,早预防。
二是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该院在立案窗口加大诉前调解的力度,在坚持调解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始终将当事人满意作为做好调解工作的基本准则,把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作为调解的根本目的。针对各类案件的不同特点采用多种切合实际的调解方法,因案而异,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缓解了审判压力,加大了调解力度,及早化解矛盾。
三是加强廉正监督工作。该院继续深入有效地实施廉正监督员、廉正监督卡等制度,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促使工作更加透明公开。继续深入贯彻“五个严禁”,做好“十件实事”,抓好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树立廉洁高效、公正司法的风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