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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坚持“四字”方针 提高农村干部工作能力

  发布时间:2012-01-18 11:05:37


    为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贴近群众,濮阳县法院开展了“百名干警下基层,法官村长结帮对”活动,活动中针对农村干部的现状,该院坚持“学”“情”“法”“诚”四字方针,全力提升农村干部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农村的主要事情就是“农事”,即农村的事,农民的事,农业的事。农村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村支部和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辛勤工作,做好农村工作的前提和关键点在于对村干进行正确积极的引导。一是引导干部以“学”提高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认真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党的政策、法律和有关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地掌握现代知识,将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提升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二是引导干部以“情”贴近群众的心,着力培养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农民的知心朋友。三是引导干部依“法”推动农村管理模式的创新,依法办事,依法理事。四是引导干部以“诚”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干部多与群众交往,拉家常,及时发现群众生活中的困难,及时解决,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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