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中院和市纪委关于抓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濮阳县法院就“双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防止奢侈浪费等问题的发生,提出五项要求。
一、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元旦、春节期间,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政教育月活动,在贯彻落实好“十二个一”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严格执行规定,坚决禁止铺张浪费。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做到中纪委、监察部要求的党员领导干部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公车管理力度。“双节”期间,该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公车特别是警车管理。要按照《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警车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节日期间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五、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该院关于加强机关值班的规定。值班时间为值班日早8点至交班日早8点。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