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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一”制度巩固打击“两抢一盗”成果

  发布时间:2009-09-11 08:37:02


    濮阳县法院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制定了“四个一”制度,确保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是专项斗争办公室、审判部门负责人和内勤坚持每三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次活动都由专项办负责人组织,每日的碰头会上,讨论分析“两抢一盗”案件的办理情况,并把收集上来的情况,由专项办信息编写员汇总后上报。

    二是每五天召开一次讨论分析会,在每五天的讨论分析会上,分析讨论五天来,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总结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部下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三是每十天召开一次总结会,在每十天召开的总结会上,院党组成员、专项办全体人员、审判专项办案组全体人员参加,由专项斗争主管副院长主持召开,总结前阶段成果,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四是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讲评工作,表扬先进,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责任编辑:韩美玲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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