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人性关怀,濮阳县法院少年庭审判人员对涉及未成年人的“两抢一盗”案件,加强庭前座谈、庭前教育、庭审教育、庭后延伸教育四个环节,帮助失足青少年浪子回头、重新做人。
一、庭前座谈。接到案件后,主审法官主动与被告人的亲属及其村委取得联系,通过对少年被告人及其亲友、村委的“庭前访”,深入调查少年被告人的个性特点、生活环境、成长过程以及犯罪的原因等。针对这些情况综合分析,从而选准教育感化点。
二、庭前教育。通过庭前与被告人交谈,解除被告人的思想顾虑、畏惧心理、抵触情绪等,并使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初步的认识,为庭审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三、庭审教育。采取“圆桌”方式布置少年审判法庭。庭审中,创造轻松的气氛,以减轻少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并邀请被告人的家长到庭,动用亲情的力量,共同对被告人进行教育,使之悔过自新、悬崖勒马。
四、庭后延伸教育。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采取走访所在村(居)委会、走访家庭、走访学校的“三走访”,全面了解未成年犯在缓刑期间的表现,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帮教体系,营造有利于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的环境;对被判处实刑的少年犯采取写信、与少年管教所电话沟通联系、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帮教,预防他们自暴自弃,再次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