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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1-10-27 15:59:32



濮阳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庭审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高民事案件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增加法院案件公开审理透明度。10月25日,我院邀请濮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六人参加旁听了一起情节复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事纠纷案件,在普法宣传的同时,以生动的案例展示了汽车上路依法行驶的重要性。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18日朱某驾驶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超越通向行驶张某所骑自行车时,因与对面会车,向右躲避时致使轿车右部将自行车挂倒在地,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朱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在案件审理时,主审法官以案讲法,以案说法的同时,还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在旁听了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后,对我院的庭审质量和水平表示了肯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赶到通过旁听庭审这种方式更为直观地了解法律、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整个审判程序,实现了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并重。同时,针对本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特别指出,被告朱某没有依法行车,酿成张某受伤,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00元,案件令人警醒,具有很强的教育警示意义效果很好。

  

责任编辑:zf    

文章出处:2011年濮阳县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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