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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送彩礼为搏欢颜 8万换来2万辛酸

  发布时间:2011-10-14 09:56:33


    李某是一个农家大男孩,家庭较富裕。在上初中的时候,李某一直喜欢同班的女同学王某,但碍于年龄小,脸皮薄,李某一直未敢挑明。初中毕业后,二人均未再继续学业,分别外出打工。眼看到了婚龄,李某的父母在探得李某的心思后,托媒人前往王家说和,媒人回来的消息却是王某一口回绝。李某从此一蹶不振。看着李某郁郁寡欢的样子,李某的父母心疼不已,遂再请媒人前往王某家中,以高额彩礼8万元打动了王家父母的心,两家便订下了婚约。

    李王两家选定了好日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为两家孩子举办了婚礼。王某没有答应该门婚事,强烈反抗无效,上了婚车。同居了不到半年便回到家中以死相威胁,如果再强迫回婆家便死在父母面前,随后外出打工,不给任何人音信。李某苦苦等待了2年,均寻不得王某的踪影,终于失望、心寒,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8万元。

    濮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因没有确凿的送达地址传唤王某到庭,便与王某的父母座谈,由于王某恼恨父母的强行包办,让他们做父母的也没办法得知女儿的消息,王某的父母出于惭愧的心理,愿意代女儿退还2万元。李某父母也后悔不已,感情依靠金钱来买通的路子是行不通的,李某父母深知如果不要王家退的2万元钱,拿到了判决书,也无从执行案款,那样将会连2万元也得不到。在无奈的情况下,李某父母让李某接受了王某的父母退回的2万元彩礼,下余彩礼自愿放弃。而李某受到的心灵上的伤害却远不是用多少钱就能够弥补的,这仅仅是王某造成的吗?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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