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濮阳县法院开庭判决一起离婚案件,因吕某强奸其继女,法院判决准许其妻杨某与吕某离婚。
杨某和吕某于2000年11月1日登记结婚,二人均属于再婚,杨某带有一女吕某某(现年17岁),吕文涛有一男孩吕某某(现年14岁)。自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吕某采取威胁手段,多次对其继女吕某某实施奸淫。吕某因此于2011年2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6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吕文涛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8月5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某以吕某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二人己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随作出上述判决。
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吕某因丧失了作人之本,浪荡入狱,妻子与之离婚,携女离去,撇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陪伴八十多岁的老奶奶,真是一人作恶,全家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