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官“三进”活动,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网络
作者:王彦兵 发布时间:2011-09-23 09:21:06
濮阳县法院徐镇法庭长期坚持法官“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个乡、镇设立了“法官联系点”,在4个村设立了“巡回审理点”,便于当事人法律咨询和诉讼。在4所中小学开设了“法律课堂”,由该庭的庭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给师生授课。通过定期到这些联系点开展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组织,开庭审理案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地提前疏导或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矛盾不出乡、镇,多数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LH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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