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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银行刷卡机 解决群众交费难

  发布时间:2011-09-07 18:12:36



    濮阳县法院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司法便民设施建设。8月26日,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的银行刷卡机(POS机)调试成功,正式投入使用,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为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该院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当事人座谈会,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到法院在采取诉讼费采取“收支两条线”以来,当事人在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但必须到银行交费。由于法院距离财政指定的收费银行较远,银行上下班时间(朝九晚五)与法院不同,银行又未设专门的交费窗口。当事人在法院和银行之间往返奔波,为当事人增加了诉累。

    为此,该院积极与银行联系、网通公司联系协调,在院财务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交费12000元设立了银行刷卡机(POS机)。当事人选择刷卡交费,克服了以往当事人携带大笔现金的不安全隐患,又缩短了当事人立案时间,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交费难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据统计仅设立当天就有9位当事人选择刷卡交费,交费金额1万余元。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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