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司法改革的深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信息化不仅仅是为审判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手段,更主要的目标是为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濮阳县法院审势度势,充分利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办案专款,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和司法管理水平。
一、信息化总体建设,应用及管理情况
(一)上级领导支持是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
对于我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省高级法院领导一贯给予了极大支持,积极帮助协调省财政及时拨付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近年来,就为我院拨付信息化建设专款200余万元,为加快信息化进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市中院领导对我院信息化建设也给予了高度关心和重视,市中院装备处领导多次亲临指导,针对建设中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为确保我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上级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坚定信心,决心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我们专门成立了信息化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设立了网络管理室,配备1名信息网络管理员。按照“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功能完善、价格优惠”的基本思路,及时制定出台了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工作中,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信息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把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破解在信息化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信息化建设的扎实推进。
(二)打牢硬件基础,造就信息化建设平台
信息化建设,硬件配备是基础。我们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之下,每年均自筹筹资金用于硬件建设, 目前全院已配置电脑141台和60台打印机,除法庭外达到了人手1台,打印机部门1台以上,同时配备了摄像机2台、照相机3台、扫描仪1台、一体机1台、复印机8台。另外筹资9万元,在办公楼和审判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这些影印设备、影音采集设备的完善配置,基本实现了办公现代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建成内部局域网,积极筹建人民法庭广域网,提供信息化建设的依托
2004年我们已建成内部局域网,各部门的信息都在局域网上发布,实现了院内的信息共享,为突出实用性,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筹资1万元安装了法律法规数据库,全院都可以登陆网站查询、学习。后又投资9万元,与清华紫光华宇软件公司签订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合作协议, 目前,《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我院局域网上安装完毕,并于2010年9月份开通使用。 今年6月10日,我院与濮阳县联通分公司签订协议,为七个人民法庭建设广域网,计划7月上旬完成。另外,筹资20万元,在一号大审判庭安装了证据展示系统;还筹资40万元,依托内部局域网,为审判法庭装备了安全监控系统,实施视频、音频同步监控。这些设备的安装,不仅加强了庭审安全,而且还能有效地对开庭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庭审规范化,进一步增加了开庭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公正性。
(四)加强三级专网建设,实现上下信息沟通共享
(1)实现了专网语音通讯。濮阳法院三级专网语音系统方案于2006年10月经省院审批通过。随即我们同市网通公司合作,于2007年初建成了专网语音系统,经中院协调,网通公司提供了交换机等设备,提供了语音通讯平台。同时根据省市法院要求,建立了专网114查号台,配备专人值班,确保专网语音通讯的畅通。
(2)建成了视频会议系统。根据省市法院要求,我们积极做好三级专网视频会议系统的各项工作。我们专门召开法院装备工作专题党组会议,投资18万元,按照标准进行了视频会议室的布置和装修;同时积极与网通公司和有关网络公司进行合作,租用网通公司的线路,由网通公司提供边缘路由器、交换设备、视频终端、摄像头等三级专网核心设备;筹措资金12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购置了显示设备、音响系统、管理软件等专网辅助设备,并根据省院安排投资10万元由郑州四通公司建成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共计投资4万元。
(五)建好科技智能法庭和庭审直播,彰显现代司法文明
智能法庭和庭审直播使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主要用于对庭审过程进行实时釆编录像和网络直播,满足庭审音像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领导在线监督的需求。按照省市法院要求,我院适应新形势审判工作的需要,用科技手段促进司法公正,坚持高标准起步,投资23万元建成了一个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智能审判庭, 后又投资18万元,于2010年建成了庭审直播系统。智能审判庭和庭审直播系统从空间布局、环境控制、软硬件配置、流程控制等方面均实现了高度的集成和智能处理,不仅从宏观角度实现了庭审的公正与效率,更从微观角度为庭审一线审判人员提供完备的工作平台,体现了“阳光审判”公开、公正、高效、真实的原则,推动了司法文明进程。
(六)强化网络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我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科学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局域网、专网、监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先后出台了《计算机网络系统暂行规定》、《计算机网络机房管理及使用暂行规定》、《计算机网络保密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微机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严格责任落实,保证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按照省市法院要求, 自2008年3月起,每周一配合省院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联调,技术人员按时到位,认真配合,确保了会议图像和声音质量的稳定。三是每周与中院通过专网通讯线路进行通话测试,保证了专网通讯的畅通。
二、信息技术在科技强院中所起作用
1、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案件信息管理软件中审限警示、自动分案等功能,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结案率。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使各种审判信息的形成、处理、传输、运用、管理更加快捷、准确,使法律法规等信息的收集存储量大、运算查询速度快、传输方便。这个仅节省大量的手工劳动和大量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并为司法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奠定了基础。
2、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程序公正
使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判流程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对案件的立案、排期、送达、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组织、监督、协调、管理的全程跟踪。其中系统自动分案功能可以有效地杜绝原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的当事人挑法官或法官选案件的现象,保证进入法院的每起案件都做到及时审理、公开开庭、公开判决。
3、实现了司法统计的透明、真实、及时
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司法统计功能与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紧密联系,使本院的司法统计透明、真实地实时生成,并为全国法院的司法统计提供了翔实的数据。
4、为领导把握审判全局工作提供依据
院(庭)领导通过信息网络系统随时掌握本院(庭)的收结案情况,及每个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强大的统计、查询功能为把握全院(庭)的工作提供了决策支持。上级法院还能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了解所辖法院的工作情况,指导和监督所辖法院审判工作。
三、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
1、网络硬件水平比较低。特别是基层法院,办公条件相对落后,局域网硬件配置普遍较低,影响到信息化网络的应用。
2、缺乏既懂法律又熟悉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很多干警还处于不会用、不愿用的状态,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3、保障工作还有待加强。虽然近年来上级不断加大投入,但随着形势发展,信息化软件更新和设备维护需要不断投入,仍然存在资金缺口。
建议:
1、提高认识。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干部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把信息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
2、为保证上下级法院间网络建设衔接,资源共享,实现最高法提出的“天平工程”建设四级联网。各级法院在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数据库,服务器等配置上,要科学规划,统一配置,避免各自为政,互不对口,造成资源重复浪费。软件开发可由最高院统一组织开发审判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审判管理、司法统计、绩效考核、法官管理等各类应用软件。决不可将信息化建设为“政绩工程”,处理好建设和应用管理关系,探索外包、托管等多种运营方式,提高维护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做好管理工作,重要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必须由法院技术人员进行,保障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信息安全。
3、重视信息化建设人才。人民法院信息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结构不甚合理,规范化、制度化、普遍的信息技术培训制度尚未建立,许多在岗人员对信息技术掌握能力较低。应着力培养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加强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重视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抓好网络的安全管理,保证数据万无一失,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