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濮阳县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一创双优”和“六讲六比两带头”集中活动效果,切实解决好当前涉诉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民忧解民难,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集中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活动部署,出台四项举措确保信访案件办理有突破。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集中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政治责任感。在8月5日县委、县政府部署集中办理信访案件活动后,濮阳县法院立即召开由党组成员、中层正副职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张勇院长在大会上对贯彻县委、县政府精神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干警要以讲大局、讲公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在8月5日至8月24日共20天的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我县社会发展的涉诉信访案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集中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的组织保障。该院成立了以张勇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领导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解决的督导协调。领导小组对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坚持集体决策,针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共同研究,确保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得以落实。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集中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各项要求。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包案领导要做到“五亲自”、“五到位”,主管院长以及庭室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成立调查小组、亲自参与调查分析案情、亲自做信访人思想工作、亲自研究处理意见、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要解决到位;对诉求部分合理的,要部分解决到位;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的,要稳控转化到位;对信访人确实有实际困难的,要救助到位;对问题已经解决,仍缠访、闹访、非访的,要依法处置到位。包案领导和庭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意见》的要求,深入信访人,与信访人促膝谈心,耐心倾听当事人的不同诉求,逐案查找审理中存在的瑕疵和问题,弄清信访人上访的真实目的和要求,及时汇报办理情况和拟办意见,采取听证、异地评查等形式进行化解,帮助信访人解决合理诉求。
四是突出案件分析调查研究,写好案件办理“两报告”。为保障报案责任人对每起信访案件深入分析研究,该院党组要求案件承办人对案件逐案写出个案报告,报告必须包括六项内容,当事人(上访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审理经过、上访要求、处置情况、下一步处理意见。院里对案件办理写出总体情况报告,向党组及时汇报案件办理情况、结案措施、处理意见等内容,确保对涉诉信访案件吃透、拿准,案件处理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委、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