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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坚持四个结合 保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1-08-03 09:16:28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濮阳县法院立足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坚持五个结合,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力求活动取得成效,更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把创先争优与司法能力相结合,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该院深入开展一创双优“六讲六比两带头”集中教育活动,讲大局、比境界,讲责任、比业绩,讲公道、比形象,讲廉洁、比正气,讲团结、比合力,讲规矩、比守纪,带头亲民爱民,带头务实重干。努力增强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官的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抓好审判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把创先争优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大力推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实行审判管理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利用清华紫光办案软件严格审限管理和扎口结案管理,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及时分析、反馈、整改案件质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升审判质量。另外,注重创新执行方法,加强积案清理工作,通过推行执行公开、完善执行和解、积极推动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把创先争优与能动司法相结合,保障辖区和谐稳定。

    该院密切关注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把创先争优与司法为民相结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

    该院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方便当事人诉讼机制,积极做好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和说服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通过实行信访督办制度,充实信访人员,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能够实现诉讼的权利。深入落实2011年度该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X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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