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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五项措施规范司法行为 擦亮立案窗口

  发布时间:2011-06-28 16:27:01


在这次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中,濮阳县法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主题对立案环节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擦亮立案服务窗口,为来诉来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司法氛围。

第一,在立案大厅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设立导诉台,指定导诉员挂牌上岗。建立导诉台帐,由群众签属意见,考量导诉质量。

第三,推行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登记制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第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的依法予以救助。截止九月份已减缓免诉讼费共计约18万元。

第五,设立监督台,公开监督电话,将立案法官的司法行为和作风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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