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依托已建成的局域网,严格各个环节监控,尤其严抓强化立案、审限监督、结案三个节点的监督,全力为审限监督、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提供实时、动态信息支持,实现了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以及流程控制权与审判权的分离,大大提高了全院审判质效。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325件,较去年同期多结70件,审结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
严抓立案节点,实行随机分案与限制换人并行。由系统根据每名法官预先设定的办案类型、办案基数及现存案件的数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自动给每名法官分配案件,并参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在信息系统中自动确定案件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和开庭时间,杜绝了庭前法官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接触的现象。同时,对于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办案人员的,需要经过严格审批,方可由审管办操作变更,有效消除了调换办案人员的随意性。
严抓审限监督节点,严格审批程序。管理系统自动对案件审限进行监督。在法定期限届满10日前不能将案件的结案信息录入信息网络的,对案件承办人发出审限警示。对于审(执)限变更的案件,要求主审法官、执行员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审批手续,履行书面批准延期手续后,还要经过审管办的审查批准,并报送审管办登记备案,对简转普、变更审限、诉讼保全的审理案件,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执行款物交接的执行案件,由审管办会同监察室对流程节点和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有效杜绝了“隐性”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了审限内结案率。
严抓结案节点,实行扎口管理。严格案件报结程序,需要报结案的,由审管办从审判流程信息录入方面进行监督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结案;对于迟录、漏录、录入信息不完全的个人和部门在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情况严重的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全年评优评先。上半年濮阳县法院先后有6个部门因为上网录入信息不及时被扣分,从而有效提高了审判信息录入的主动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