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1月份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经过濮阳县法院全体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截止目前,濮阳县法院4件有财产案件与21件重点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圆满的完成了清理执行积案的目标和任务。
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重点是有财产案件与六类重点案件,其中包括即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和有关部门等特殊主体的案件;二是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案件;三是被执行人为特困群体案件;四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涉及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五是因未能执行引发的重复上访案件;六是领导机关督办的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在2009年6月底所有有财产案件及重点案件要全部清理完毕。根据要求,濮阳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对清理积案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精心部署。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成立机构。按照省政法委及省高院清理执行积案的要求,濮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县委领导进行汇报,征得了县委领导支持。二是针对积案,调配力量,确保任务完成。财力全力倾斜,保障警力调配, 对执行所需警力统一调配,对执行所需警力一律随时保障出警,全力为执行工作服务。为了保障执行工作所需资金,院党组决定将资金使用政策向执行工作倾斜,确保执行所需的燃油、通讯费等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清理积案提供鼎力保障。三是细化任务,完善制度。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所有积案进行了目标分配,并实行通报制度。到期玩不成的,给与行政纪律处分。四是充分运用联动机制。在党委协调下,积极与公、检、司法、土地、房产、工商、税务银行等联动单位密切配合,互相协作,获取执行信息,落实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等方面加以必要限制,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逐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五、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在大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的同时,我们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使这些案件予以消化。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注意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