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达到“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为此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突出。农村法治化进程直接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立。198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知识的决议》以来,普法从“一五”至今,开展了20多年,农民法律知识有了一定提高。但是,在基层审判工作中发现农民法律意识仍很淡薄,确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对此深有感触,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下面就人民法庭如何立足自己的工作实际,在农村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谈一下自己设想以法庭为中心建立农村法治建设教育基地的有关想法。
一、关于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的指导思想问题
建立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建立起相对稳定的普法网络,深入农村宣讲法律,帮助农民解决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加农民的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加快农村法治化建设进程,有效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达到以法兴农,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关于法治教育基地的组织形式问题
应成立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各乡镇人大主席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为监督员,下设以法庭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公室。
建立普法网络,网络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辖区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是基层政权,行使对农民的最直接的管理权,建设和谐社会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基层的组织者,因此,基地的建设离不开他们的参与。同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其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法庭。法庭是基地建设的核心部分,由法庭利用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立足审判工作,组织基地网络的正常运转。
第三、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直接的承担者。他们应当是基地普法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村民骨干。村民中优秀代表来自广大农村,来自农民中间,更了解农村、了解农民,更容易与农民溶为体,他们的进一步普法能起到更好地效果。
第五、学校。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意义重大,关乎法治建设的未来。老师是他们心日中的楷模,是影响他们一生成长最重要的人,对老师进行法制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三、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的目标任务问题
通过农村法治建设教育基地的建立及工作开展,全面提高辖区农民的法律意识,加强农民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消除农村“法律空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农村法治化,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围绕这一宏伟目标,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运用送法下乡、入户等各种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使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
2、做好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顾问。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在实际工作尤其是中心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掌握政府工作需要哪些法律帮助,认真研究,出谋划策,搞好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顾问。
3、解决好辖区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村稳定。做好调处解释工作,搞好法律服务,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典型案件,利用法庭的审判职能搞好公开审判,达到宣传法制的目的。
4、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及基层民调组织的指导工作。提高他们依法调处各种民间纠纷的能力,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最基层。
四、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的具体措施及工作方法问题
(一)、具体措施
1、利用农闲时间进行长年性的、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印发相关资料,选择贴近农村生活的土地、村民自治、计划生育、婚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教育、民、刑事等法律法规,对网络组成人员集中培训讲解。
2、经过培训后的网络成员积极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向周围群众宣传,解答力所能及的问题,充分发挥网络成员的法律知识优势,达到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目的。
3、结合典型案例,公开审判,要求成员旁听,讲解所涉法律、法规规定。
4、制定形式多样的宣传栏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板报、板画、深入农村流动宣传。
5、办公室成员不定期深入农村与群众面对面接受咨询,详细讲解群众所提法律问题。
6、利用集市上街接受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7、到中小学校上法制课。
8、开通咨询热线。
(二)、工作方法
第一是宏观宣传与典型教育相结合。仅仅搬出部部厚厚的法典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坚持到基层去,到农民中间去,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通过实际问题因势利导,通过具体情况排难解纷。普法不能停留在喊口号、念条文上面。而是要促膝相交,推心置腹。在宏观普法思想的指导下,将具体的普法工作夯实在基层。
第二是实效性与针对性相结合。普法工作如何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这就要求我们根据不同乡镇、不同村庄法制建设基础的优劣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能盲目,不能一哄而上。要从审判的大量案例中总结归纳出颇具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有针对性的去进行普法宣传,还要在工作实践中、调研中不断发现新的问题,不时进行普法教育。针对性就是要解决众所瞩目,急待解决的问题,这样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第三是点与面相结合。村庄与人口大面积的分散,给集中宣传与教育带来很大困难。以点带面是解决这个困难的有效途径,普法网络的成立,对网络成员的培训,形成了一个个很好的“法律点”,要用这些“点”来带动、覆盖农村这一广大的“面”,选一些重点村进行正规化、规范化的宣传教育,震慑违法乱钾,高发区的混乱村,以点带面,促进全乡的稳定与发展。
农村法治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艰难的工作,非一朝一夕所能见效,工作人员必须做好长期、艰苦工作的充分心理准备,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长期的、耐久的、不间断的为农村法治化建设辛勤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法律,促进法治化的建设。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建设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