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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依法受保障

  发布时间:2011-05-23 17:26:30


    近日,濮阳县法院庆祖法庭受理了庆祖镇宋金花等近300人诉濮阳县南星科技照明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及押金案的劳务合同案件,经多方努力,已达成了协议,劳动者得到了部分工资款,依法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被告濮阳县南星科技照明有限公司拖欠宋金花等300余工人2007年8月至2007年10月三个月的工资共计二十余万元,该公司同年10月因故停产,多人多次到镇企业办及有关部门讨要工资,起诉至法院后,经法庭主持,镇领导出面协调,达成协议,工人得到部分工资,及时避免了一件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受到广大工人朋友的好评。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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