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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点挂牌成立一举多得促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11-07-23 17:25:0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濮阳县法院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分布地域的广泛性、纠纷的确定性等特殊情况,决定在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巡回审判点,并于2011年6月13日挂牌成立。

    该巡回审判点以调解优先为原则,吸收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陪审员等单位或个人参加对案件的调解及审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通过此项措施,濮阳县法院突破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难题,赢得了各方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交警大队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必须去的地方,当事人对去交警队的路线及环境较为熟悉,从而减少了诉累,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

交警大队保存有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手资料,对交通事故责任争议较大或距事故发生时间较长的案件,可随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交警大队调取有关材料,也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让交警大队有关干警到庭释明有关问题,从而促使各方当事人公正、真实的举证及质证。

    交警大队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机构,在这里审理特别是调解此类案件,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平息矛盾,可对旁观人员即在交警队正在接受处理的有关群众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使一些矛盾未经诉讼即能化解,从而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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