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镇法庭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动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便民诉讼,服务群众。坚持“两便原则”,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及时调处化解简单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发挥“调节器”、“平衡器”的作用,坚持全程调解、协调,竭力促成案件的和解处理,案件调撤率70%以上。积极拓展审判延伸服务,做好案件判后回访工作,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8%以上,增强了法院的公信力。
二、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切实注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农民工”维权、赡养抚养案件等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党的政策和法律的温暖,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对符合减缓免条件的,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切实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坚持巡回审判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审判方式,让法槌敲响在集镇、田间村头,把庭开到老百姓的坑头上,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化解信访,帮助群众。坚持把信访工作当成法庭工作的“风向标”、“晴雨表”,实行“有理推定”,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认真核实核查相关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以“事要解决”促进息诉罢诉,力求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今年徐镇法庭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
四、接受监督,取信群众。坚持公开审判制度,经常组织人民陪审员庭审案件,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