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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引领审判主流

  发布时间:2011-05-19 17:16:20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事业。共产党是人民的领头人,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各个部门都要围绕着为人民服务这个主题开展工作。法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我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就必然是司法为民这一主题,用这一司法理念来引领审判的主流。

司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新的世界观、价值观,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目的,也显现出了与西方司法制度的本质区别,符合了中国的国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机关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要转变司法理念,要坚守司法为民这一主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有审判不公、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现象的发生,使得国家的、人民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人民的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是在于为民服务的思想不够端正,心中没有人民,特权思想在作怪,官僚作风在作怪。司法机关掌握的是人民的权力,是杨善除恶、伸张正义的利剑,就是要为建造和谐社会贡献余力,将人民群众作为服务的对象,而不是被统治和管理的对象。

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要求宪法和法律在这个国家里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既要体现出其和谐力,又要体现出其威慑力。在民事案件中是做好调解工作,使人民内部的矛盾得以妥善解决,创建和谐的氛围,化解干戈。在刑事案件中,对受害人作好安抚工作,对被告人则要罚当其罪,罪行严重的要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中国的法治建设也进行了几十年,在这些年中只是主张中国要成为法治国家,宪法、法律至上,任何政党、社会团体、任何人都要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开展工作或行为。但怎样建设、建设中应该坚守什么思想、什么理念到不是很明确的。司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给我们的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使得的我们有了坚守的思想,顺应了当前的历史潮流和形势。

在坚持这一理念的情况下,审判机关要做到是公正办案、廉洁办案、及时办案,将人民群众的的纠纷当成亲人的事来做,坚持调解的原则,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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