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在当前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通过“换位思考”,让立案法官以当事人的身份体验立案服务,找出日常工作的不足并进行完善和增补,使立案大厅便民服务措施更加贴民、惠民,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赞同。
法规下墙变活页,诉讼指南更灵活。
克服墙上悬挂的诉讼引导呆板僵化,分类制成案件起诉、案件管辖、立案受理、诉讼费收费标准、司法救助等十一项诉讼指南活页,放置于大厅的取阅栏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取阅和携带,使诉讼指南的作用得到灵活多样的发挥。
二、文书格式附外衣,诉讼引导更贴切。
克服诉讼文书格式空洞化,不便于当事人理解和运用,在起诉状、委托书等常用文书格式上附加了填写说明,并将离婚纠纷、人格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几种常见的诉状类型张帖于立案大厅,以供当事人参考和使用,诉讼引导更贴切、更具体。
三、查询信息核身份,防止泄漏更护民。
克服案件信息查询无序化,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制定了《濮阳县人民法院案件查询工作细则》(试行),严格规定要求查询案件有关信息应出示身份证、律师证等相关有效证件,以此杜绝无关人员的任意查询,防止案件当事人诉讼信息的泄漏,有效保护他们的私权。
四、材料收转严登记,便民服务更利民。
克服材料收转随意化,不利于法定诉讼期限的核实和执行,制定了《濮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转工作细则》(试行),严格规定了诉讼材料收转、代转的登记要求。《诉讼材料收转单》上不但记明收转材料的名称、数量、原件或复印件而且要记明收转、代转的时间,并由交件人签字认可,以便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