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民事案件调撤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陈同柱 发布时间:2011-07-23 16:45:14
今年以来,城郊法庭高度重视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坚持从 “四个环节”(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和“四个层次”(案件主办人调解、庭长参与调解、主管院长协助调解和基层组织负责人、当事人亲友帮助调解)做好调解工作。
该院城郊法庭开拓创新,与该县城关镇司法所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外,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通过多项措施综合运用,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大幅提高,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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