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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一二三四”要求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1-05-17 16:39:34


    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颁布后,我院在这此思想整顿活动中进行了贯彻落实 ,并提出“一二三四”要求。

   “一”就是明确一个方针。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充分认识到,该《规范》是法官在司法审判和业外活动行为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司法为民等特点,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是提升法院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的有力措施。

  “二”就是突出二个重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警逐条逐款认真学习《规范》,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规范》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落实行动。  完善防范司法腐败的遏制体制,完善提高队伍素质的管理体制。

  “三”就是推行三个举措。一是进行广泛讨论,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法官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进行贯彻落实。就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学习 “十一五”规划结合起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与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 三是与完成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与规划来年工作思路结合起来,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来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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