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法院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认真学习并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审判工作,密切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力求解放思想,务求取得实效。
紧扣保障民生这个重点,大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该院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涉及抚育费、抚养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案件,开通专门的绿色通道,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 ,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确保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
紧扣司法形象这个基本点,大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开展庭审作风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方式,对酒后参加庭审;着装不整参加庭审;在庭审中使用通讯工具;庭审中吸烟、打瞌睡或随意离开审判庭;迟到、缺席或无故更改开庭时间;在庭审中与当事人辩论、争吵,或使用歧视性、倾向性等不公正、不文明的语言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损害法院形象的,要调离审判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