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努力把审判质量这一“生命线”工程打造成精品。
精细审理,办成“二案”。从书记员到庭长,各负其责,审理工作严格遵守程序法和实体法,把好证据关、事实关、法律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涉及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类案件,努力办成“和谐案”。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件,树立精品意识,在审判上突出“精”,在特点上突出“亮”,在社会效果上追求“佳”,在庭前准备、庭审过程、文书制作、案例撰写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办成“精品案”。
责任追究,防微杜渐。该庭以案件评查为手段,对评查结果充分利用,目的在于提高案件质量。对法院其他庭室评查中发现的本庭案件质量瑕疵,责成及时整改;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和办案差错责任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这一办法的实施,努力保证在结案前消除案件质量瑕疵和差错,为努力实现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