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概念,什么是机制:广泛应用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指其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内部组织机构即平台:泛指进行某项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或条件;运行变化的规律即方式、方法。打个比方:长效机制好比是正常运转的机器,平台就像是机器本身,方式、方法就像是带动机器运转的燃料。由此推论:长效机制=工作平台+工作方式、方法。那么,优化组合配置法院现有的执行资源,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充分发挥法院“执行权”的作用,制定出多种灵活的、科学的、合法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执行活动,并建立长期有效的执行工作机制,是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根据我院执行工作的情况,现针对怎样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怎样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谈一下我个人的几点看法。
一、要努力建立完善执行工作机构:
(一、)执行裁决庭:由执行局长与执行法官组成。负责执行过程中的文书、裁决等合议工作,根据案件情况制定:裁定书、督促执行令等法律文书,并注明执行方案、方式、方法,以便执行人员操作。
(二、)执行实施庭:由执行法官与执行员、干警组成,以现有的执行庭为单位分组。负责承办新立的执行案件,负责执行文书的送达、执行实施等工作。
(三、)综合监督管理办公室:由执行局局长与执行庭长组成。负责执行案件超期审查、积案清理、案件评查、督办工作;执行联动机制、快速执行机制、执行信息平台、宣传培训、执行工作机制建设与执行工作创新等。负责落实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阳光执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和法院内部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产生新的积案。
二、要努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执行案件超期预防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从内部狠抓规范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从严管理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彻底扭转“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要敢于碰硬,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措施、定执行期限、定责任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执行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创新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尽快执结;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要依法穷尽各项财产调查措施,逐案登记造册,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解决办法,彻底解决“历史包袱”。建立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主观不力造成案件贻误执行时机而得不到执行的按院规定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在回访中发现执行人员办事拖拉、作风粗暴、违法执行的一律从严处理。一是从内部加压,缩短执结期限,内部规定案件执结期限为3个月,比法定执限少三个月;二是建立警示通报制,对临近执限和超本院规定执限案件及承办人进行警示通报;三是建立局长督办制。将相对独立的执行工作实行分权、进行流程管理,彻底打破执行人员“包案到底”的执行工作模式,建立执行监督机制,减少执行错误,降低执行风险。对超三个月未执行的案件采取易人换庭执行,列入局长督办案件;四是建立执行工作重大事项“集体合议制”,以防止出现执行人员“暗箱操作”,规定对涉工业企业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异议、变更追加执行主体、中止终结执行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执行裁决庭合议后报分管院长审查;五是建立执行案件回访制,由本院审判监督庭随机抽取执行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执行人员有无违法违规执行情况以及对法院和办案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六是建立执行案件每月定期汇报制度,加强了局长对案件执行的跟踪问效,防范执行拖拉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完善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法院作出判决裁断后,部分被执行人采取转移财产、变更身份等手段规避执行,严重影响了执行的质量和效果。法院要制定完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一是实行强制审计、经济调查、财产调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扩大被执行人主体。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及其他逃避债务嫌疑的,由申请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依法成立的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审计事务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审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是严查被执行人财产去向。充分发挥法院执行信息查询的作用,加大财产调查的力度。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后一个月内要完成财产的调查工作,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发生。要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展开联动,对自然人是被执行人的案件,不仅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地产、车辆以及各种权益,还要对其配偶或前配偶、未成年子女和需要赡养的父母等近亲属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依法打击假离婚、假析产、假过户等以逃债为目的的行为,对明显不合理的财产流动经公开听证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单位是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依法搜查被执行人办公地点、查封财务账簿、审计固定资产,有公款私存、公车私挂、公房登记在他人名下和借公司人格“金蝉脱壳”等逃避执行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三是公布“黑名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名单,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公众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张贴相关告示在银行、出入境管理局、房管局、车管所等职能部门和被执行人生活社区等场所,部分地区还将在城区大型公共电子屏上公布名单。负责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通过向社会公告,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
(三、)建立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在外部创造宽松环境。在党委、人大、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建立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使执行工作得到人大、纪检、公安、银行、工商、劳动等多家联动单位的广泛支持和配合,从而使法院的执行办法更多,执行的手段更厉害,执行的效果更好。在联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一批难以执行的“骨头案”能够得到执行。如近日我院执行县大代表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决定暂停其人大代表职务,李某迫于压力,主动与申请人和解并履行义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在辖区内基层单位选任多名执行联络员,构建执行工作联系网络,使法院执行工作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其“千里眼、顺风耳”的优势,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三是争取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四是从源头上控制防范执行案件的发生。在立案、审理阶段就关注案件的执行,加强财产保全措施,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尽量使案件达到“无执化”状态。同时,法院要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依靠党委,争取党委进一步加强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组织领导与支持,及时协调解决法院等有关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政府支持,政府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帮助解决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的执行积案,推动建立执行救助机制;也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建立完善执行工作创新机制:教育执行干警树立和谐执行理念,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教育执行干警坚决摒弃陈旧的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观念,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树立和谐执行理念,做到多调解、多协调、多沟通,争取当事人的支持,努力使案件以和解的形式结案,千方百计促使案结事了。在法院内部建立立案、审理、执行相互配合的机制,注重立案审理与执行工作的衔接配合,法院在向被告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时,向被告发送履行义务告知书。由审判庭告知被告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特别是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进行规避,否则将承担加倍罚息、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从而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刚柔并济”,对少数以恶劣手段抗拒法院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大胆使用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搜查等措施,决不手软;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的,尽量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主动履行;对那些确无履行能力的,果断中止执行;对那些生活十分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积极给予救助。在执行手段上不断创新,从单纯采取拘留措施转变为注重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建立银行系统集中统一查询制度,采取“六查一告知”执行方法,即查银行存款、查车辆、查土地、查房产、查工商税务、查债权,并将查询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外逃的采取“悬赏公告”、“网上追逃”等新的执行方法,张贴悬赏公告,使被执行人无处可逃。还要建立完善委托律师调查制度,法院将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通过向申请执行人的委托律师签发调查令的形式,来扩大法院调查的范围。
(五、)建立完善执行队伍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执行队伍教育管理,提高执行法官、执行员、干警的综合素质。执行工作的成败,执行形象的好坏,取决于是否具备了一支作风优良、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执行队伍。所以,法院在改善执行装备、强化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加强对执行人员的“三个至上”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行队伍,努力提高执行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建立执行法官定期优先培训制度,积极选送执行法官、执行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同时邀请上级法院的资深法官和高校有关专家来院授课。二是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全体执行法官、执行员、干警集中学习,主要学习执行业务知识。三是坚持每周定期集体合议的制度,对有关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和重大执行事项进行集体合议,既防止执行法官的“暗箱操作”,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分管院长组织执行法官举行每月一次的廉政宣讲会,突出对执行法官的廉政教育,对易发不廉情形的案件和个人进行警示、提醒,提高执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在执行收费上实行局长审批把关制。六是建立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对案外人异议,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等,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听证,有效保证执行案件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六、)建立完善执行信息公开机制:实施“阳光执行”。 “阳光执行”一直被誉为破解执行难题的利器。在法院清理劫案的过程中,阳光执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将执行案件的立案信息上网,及采取电话、短信告知、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一方面建立当事人信息反馈平台,加强与当事人进行多渠道的交流沟通。当事人信息反馈平台将履行“司法督察”的职能,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在法院外网设立专栏、固定执行法官、执行员、公开院领导和执行局领导接访日、开通执行热线电话等多钟方式,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确保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对全局所办案件的当事人,凡住所在县域范围内的,个个要上门走访;对住所在外埠的当事人,也能通过信函调查、电话了解等方式建立联系,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意见,请当事人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办案作风、服务态度等作出评判。
(七、)建立完善执行工作宣传机制:法院执行工作应积极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将执行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执行工作宣传的整体规划,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并与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跟踪报道、现场采访、设置专栏等方式,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或抗拒执行行为的曝光等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工作,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合理的社情民意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八、)建立完善快速执行工作机制:法院执行局要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由主抓执行的副院长担任,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与纪检、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统一调用各类司法资源。执行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快速反应力量由该法院的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执行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九、)建立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在强力推进执结工作的同时,执行救助制度也要在法院建立起来,以便有效减轻信访压力。建立完善执行信访预防和处理机制,要设立涉法上访专项基金和专项司法救助基金,前者针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生活极端困难且有上访行为的,予以适当救助,后者则主要用于解决涉案特困当事人的案件。另外,各级政府要主动采取措施帮助解决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的执行积案,推动建立执行救助机制。
最后,让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打好“执行难”攻坚战,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