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前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发展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法院必须发挥司法能动性,突出审判工作重点,把握司法价值取向,明确司法政策导向,支持保障和引导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我县经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见成效。经济发展方式是指经济发展的形态和实现的主要途径,既包括生产要素配置又包括投入组合和使用方式。对于经济发展方式大幅调整,给法院审判工作也带来了重大影响。由于我国目前城镇化滞后,农村和西部地区发展落后,为此国家也制定政策要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等,但其都需要大量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政府行为相配合,搞不好也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最终会有相当部分不可避免地以案件形势进入司法渠道。因此法院要把思想行动尽快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加及时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更加主动地为加快经济方式的转变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针对上述发展需要我们在法院实际工作中首先要坚持能动司法这是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必由之路。其次要针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适时进行相关案件的审判。要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高度重视各类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同时要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要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坚决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真心实意的尊重当事人,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注重案结事了,全力化解涉诉信访和执行积案,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强化组织保证也是重点,要更加注重提高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化建设科学化水平以改革重新的精神全面强化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培育学习型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真正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及时提出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的各项司法措施再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问题上切实取得成效。
执行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