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法院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濮阳县法院多年来实行的五项通报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卷宗质量通报。法院专门成立了由业务骨干组成的卷宗评查小组,对全院每月所结的案件卷宗进行评查,评出格次,并将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二是对涉诉信访通报。由专职信访人员对全院信访案件进行登记管理,责成有关庭室妥善解决,限期办理,每月对各部门的涉诉信访工作进行通报。
三是信息调研通报。由研究室将信息调研工作量化到庭,落实到人,并且实行奖励和一票否决制度。每季度对各部门信息调研工作通报,激发了干警的积极性。
四是案件审限通报。快立、快审、快执是该院对各庭室的一贯严格要求,由院立案庭对所有案件的办理期限进行跟踪监测,及时督促,每月对各部门的案件审限进行通报。
五是作风纪律通报。该院坚持签到、点名制度,院领导并且不定期对干警的在岗情况及庭审情况进行检查。对缺勤、脱岗的干警每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