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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发布时间:2009-07-30 19:55:12









濮阳县法院继续被省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濮阳县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濮阳县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先进单位。

濮阳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

濮阳县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濮阳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濮阳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调查研究先进基层法院。

濮阳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通联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濮阳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濮阳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柳屯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行政庭被省高院评为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法警局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评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

法警局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司法警察大队。

责任编辑:王润刚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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