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柳屯法庭细致调解终得圆满解决。当事人终于从失败的婚姻中解脱,对法庭的调解工作和案件的结果非常满意。
原告路松涛系濮阳县柳屯镇人,被告刘瑞娇系濮阳县鲁河乡刘南孟村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2003年元月在濮阳县文留镇民政所办理了结婚手续。共同生活后双方聚少离多,感情冷淡,自2009年元月原被告分居至今。柳屯法庭受理此案件后,经细致了解情况,查明原被告婚前并不相识,经媒人介绍认识,在双方互不了解、未建立感情的情况下,由父母包办结婚。婚后原告路松涛继续在外的上学,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间很少,因婚前互不了解,未能建立夫妻感情。基于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对原被告分别进行了调节劝说,深入了解后发现原被告的确是在父母强行包办的情况下结的婚,相互不了解,加之二人个人情况差距较大,均对对方不满意,无共同语言,婚后生活不幸福。原告坚持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最后经办案人员耐心做工作,双方均同意离婚,原告路松涛还给予了被告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终于从这场失败的婚姻中解脱,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