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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倡导人性化执行

  发布时间:2011-04-11 15:00:22


    为改变执行法官在人们心中的不良“执行形象”,濮阳县法院积极倡导人文执行,充分尊重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权利,强化执行过程中的人情味。他们认为被执行人接受的是法律的制裁,而不是执行人员的制裁。

    为此,在确保充分实现债权人债权的同时,努力将债务人的痛苦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确实暂时无法执行而被执行人又有还款诚意的案件,在执行中采用人性化执行方法,注重做好执行中的和解工作,尽可能采用人性化的执行方法,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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