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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躲避执行担保人严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1-04-09 14:54:47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借款人长期躲避执行,担保人受到法律的严重处罚。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申请执行李利峰、刘鸣、张亚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借款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执行人员的工作,多次找其电话联系,都说在外地打工,故意躲避法院执行。认为找不到我及其财产,法院也无可奈我何,执行工作一度进入困境。正面攻击效果不佳,采取迂回战术,执行人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期满后依法对担保人进行传唤,担保人言明此借款我没有花一分,还款你们找借款人,我只是保人,我不该还此款,拒不到庭。经执行人员大量的做工作,不得不到庭配合。经合议,院长批准,对担保人刘鸣采取拘留与罚处措施,此案得到圆满的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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