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明查秋毫,调查取证,将变卖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严惩,顺利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濮阳市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县支行申请执行田锁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调解过程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母猪80头、肥猪200头。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法院调解。还采取瞒天过海之术,利用肥猪生长快、周期短的条件,分期分批卖,使之数量不断补充,数量不减,企图蒙混过关,达到长期不履行义务之目的。执行人员预先对此事有所考虑,要求现场查验生猪,都以被执行人以外人进入猪场后会带细菌、病毒、猪感染病为由而拒绝查验。执行人员通过询问多重出栏、出栏周期多长等细致工作,明查秋毫,使自己露出破绽,在严厉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不得不承认已卖了80头猪,受到法律的严惩。最后深有体会的说,不如早点履行调解义务,耍小聪明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