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匿,法网恢恢被捉
作者:刘传红 发布时间:2011-04-07 14:47:12
2010年10月20日,濮阳县法院执结一起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王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车在濮阳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南环路与顺河路交叉路口时,将骑自行车的李某撞翻在地,致使李某腿部骨折、头部损伤。王某不仅不对受伤的李某施救,反而扔下摩托车搭面的逃逸并藏匿。后法院缺席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11500元,但一直找不到王某的下落。10月20日,当王某在濮阳市车管所办事时,正巧被李某碰着,李某立即给办案人员打通了电话,办案人员随将王某抓获,王某只好乖乖地将赔偿款交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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