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周末之夜

  发布时间:2009-07-30 18:40:04


    周五晚上九点三十分左右,忙了一周的我,洗漱完毕,准备早点上床入睡。突然,我的手机响了,是法庭副庭长冯素平打来的:“中原油田采油一厂的罗曼刚才打来电话,说是其前夫张德指使他人从开封老家来抢女儿,罗曼本人和她女儿现正躲在厕所里面。”我思考了一下,便对冯素平说:立即给罗曼打电话,让她们不要惊慌,先拨打油田110,同采油一厂保卫科取得联系,我们法庭的人随后就到。

    我所在的法庭为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文留人民法庭,而中原油田采油一厂在我们法庭的辖区之内。采油一厂职工罗曼诉张德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一案,目前正在我们法庭的审理之中,此前已经做过几次调解。

    九点四十分,我们全庭人员在县法院门口集合完毕。就在我们离开法院五分钟后,中原油田采油一厂保卫科和罗曼均打来电话,说是中原油田采油一厂保卫科干部已经紧急赶到罗曼的家中,罗曼母女安然无恙,也没有发生大的冲突。我长出了一口气,全庭同志绷紧的神经总算松驰了下来。

    九点五十分,罗曼又打来电话,说是她们母女已安全转移到采油一厂保卫科,而其前夫张德及其从老家带的人也全部被带到保卫科。

    罗曼的前夫张德为何深夜带着这么多人来到罗曼家中抢其女儿?

    张德原系中原油田采油一厂职工,2001年在一次井上作业过程中因工致残,高位截瘫,一直住院治疗,有时也暂回老家居住。2003年9月,张德和罗曼夫妻感情破裂,自愿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婚生女儿由张德抚养,女方罗曼每月付200元生活费。张、罗离婚后,女儿一直在张德处居住,罗曼曾几次前去探视女儿,均遭拒绝,罗曼非常气愤,2006年10月一纸诉状将张德告上法庭,请求法庭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变更抚养关系,而张德在法庭上却以死相威胁。鉴于罗、张二人的特殊情况,法庭曾给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均以失败告终。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罗曼打听到女儿寄养在张德胞妹张梅家中,就在附近的登月新村小学读书,于是就在一个周末悄悄把女儿从学校接到了自己家中,并电话告知了张德胞妹张梅。张梅随后电话通知了正在老家养病的张德,张德怒火中烧,遂指使他人从老家来到罗曼家中抢女儿。

    经过近四十分钟的奔波,十点二十分左右,我们法庭全体人员准时来到中原油田采油一厂保卫科值班室,见到了罗曼及坐在轮椅上的张德。我和冯素平遂对张德等人这种妨碍诉讼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张德等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请求法庭原谅他这个残疾人的急切心情。法庭同时也对罗曼这种自作主张、不打招呼,私自将孩子带回家中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让罗、张二人从子女的长远利益出发,在一间屋子里谈了很长时间。最后,法庭结合罗、张二人的特殊情况,在张德家人及保卫科干部的全力配合下,促使二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女儿仍由张德抚养,并依旧在油田总部登月新村小学读书,但星期六、星期天罗曼享有探视权,并可带回采油一厂家中。

    一场突如其来的激化事件,终于在我们的苦口婆心下化解了,罗、张二人为了孩子也最终握手言和。我们离开保卫科时,虽然时钟已过十二点,但我们却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责任编辑:王润刚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