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濮阳县法院大门前敲锣打鼓,鞭炮齐鸣,申请人河南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派人专程来到濮阳县法院为执行三庭送来锦旗,上写到:执行神速,秉公办案。
申请人河南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 请执行崔金国、赵海及濮阳永辉机械修配有限公司一般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此案由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决:三被告偿还原告为其垫付的银行本息259300元及违约金164702.7元。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将该案委托至我院执行,随后我院执行局成立以赵副局长为首的办案组,对被执行人家庭及财产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予以冻结,只是几千元,其他无财产收入,但离巨大执行标的数额相差甚远,显得微乎其微。并濮阳永辉机械修配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能力履行,案件进入困境 。为了打消申请人怕地方保护主义的顾虑,我们执行人员向其表示,要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的执行每个案件,不会因你们是外地人而不去执行,请放心,我们一定尽最大努力执行。听后,申请人像吃了颗定心丸。
接着,执行法官深入调查他们债权债务,了解到濮阳永辉机械修配有限公司在中原油田有一工程款未付。得知这一信息后,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究,绝不放过这一难得的机会,执行法官多措并举,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首先对其债权进行了查封,给被执行人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和法制宣传工作,力争被执行人配合。经过执行法官一番努力,最终顺利将款执行到位。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两个月,此案圆满执结。
当事人从本案的执行中,切实感到了人民法官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体会到了人民法院对司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真贯彻和不懈追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