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局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探索和解艺术,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工作。院领导强调:全体执行局干警要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3月8日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审议时提出的三个意识的要求,在彻底化解纠纷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遵循执法为民、以和为贵的人性化执行理念,将是否化解了矛盾,是否理顺了当事人的情绪,是否延续了当事人的经济关系作为检验执行工作的新标准,能和解则和解,多和解少强制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在执行和解中,该院坚持以“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纠纷有恒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评判争纷有公心”的方法解决纠纷,千方百计促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