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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悬赏执行

  发布时间:2011-03-29 14:02:54


    所谓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悬赏向执行机构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线索的一种执行手段。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是法律权威的具体体现,法律的权威是绝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藐视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都应该无条件的执行法院的判决与裁定,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执行是否坚决,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几年来,随着国家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全国执行工作逐渐走向良性循环。但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很大一部分还没有从根本上兑现,有的被执行人钻法律的漏洞,逃避执行,有的人还自以为聪明,暗中转移资金,新设帐号,隐瞒财产,看上去家徒四壁,两手空空,看你法院如何执行,象这种窥蔽法律的行为,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境。所以,为使执行案件顺利进展,执行期间,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举报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成为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只要是知情者,都应当向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提供被申请执行人外逃的地点、住处、临时打工的单位名称;二是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工资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三是向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提供被申请执行人转移家庭的贵重物品及所属财产所处地点位置;五是向人民法院提供或举报被执行人经常来往或居住的高消费场所及高级宾馆或酒店;六是向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线索等。以上内容公民或其他组织怎样向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提供或举报呢?这有几种方式供参考,一是以书面形式邮寄提供给被申请执行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承办人或庭、局长收;二是举报人可直接到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提供有关线索;三是举报人可利用现代通讯、互联网等先进设备,向被申请执行人所管辖的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网站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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