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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岗位大练兵安全检查训练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1-04-01 11:48:23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是确保法院干警和诉讼参与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濮阳县法院借助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之契机,采取相应措施,对人民法院庭审前安全检查工作进行重点训练。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充分提高对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认识,以安全为己任,高标准、严要求,本着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专项培训,要求每一名司法警察对安全检查装备做到熟悉安全检查流程、操作要点和安检设备操作方法。从人体检查到物品检查均能正确、完整、文明操作。

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实践性、实战性。配备安检司法警察,专司开庭安检工作。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任务,要求必须着装整齐,思想高度警惕,文明执法,坚守岗位,对不允许进行审判场所的人员耐心劝解,坚决不予进入。杜绝任何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                                                

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学习处置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及应变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司法警察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                  

岗位大练兵以来,濮阳县法院司法警察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严守安全检查岗位,对人身检查1000余人次,对物品检查300余件次。有效地防止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障了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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