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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意识 确保庭审安全

  发布时间:2011-03-28 11:43:42


濮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对近期通报的在押人犯脱逃事件高度重视,法警局立即召开防范刑事案件开庭讨论会,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防范刑事案件开庭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庭审安全,局长张波在会上对全体司法警察提出下列要求:

    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生命线,“责任心”是法警工作的灵魂.在法院硬件设施齐全的情况下,更要做好安全工作不能掉以轻心。无论工作再苦再累,在看管、押解或是值庭、值班过程中都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能有一丝懈怠。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警察“四个规则”的要求,规范押解、看管、值庭和安全检查工作,保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坚决做到警力到位,安检到位,并及时处置庭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绝不能在押解、看管过程中给被告人留下可乘之机。重点防范被告人借上洗手间、进出法庭、候审、休庭期间等时机脱逃。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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