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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项措施确保“两抢一盗”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09-07-27 16:49:09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以来,濮阳县法院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制订了严格的措施,要求审判人员吃透案情,做到效率与质量并重,确保用法到位,打击到位,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

    一是缩短审理期间。做到立案当天即送起诉书;普通程序送达10日后开庭,简易程序可在送达时即开庭审理;开庭后对案件及时合议,确定合议意见;随时汇报,需要向院领导汇报及提请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快拟审理报告;快速打印判决书,并向有关人员和单位送达。

    二是除法律要求不公开审理案件外,一 律公开开庭时间、公开公告开庭时间,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使群众能及时参加旁听,把庭审变成法制教育的课堂,广大群众以被告人的行为为戒,并加强防范意识。

    三是审理“两抢一盗”案件成员坚持深入学习刑法、刑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审判实践中的量刑、定罪紧密结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打击与挽救相结合,对犯罪分子予以教育挽救,促使他们浪子回头。

    四是刑事审判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研讨会,从案件的定性到对被告人的量刑都进行研究、讨论,并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探讨,力求两抢一盗等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美玲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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