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机构设置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
一、项目名称:濮阳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 二、项目内容:濮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四、招标代理费用取费标准:按照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采购项目(需提供查询截图)。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六、报名信息 1.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濮阳县红旗路100号。 3.方式: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和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 七、确定招标代理的办法: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93-3936669 138 3929 1106 招标人:濮阳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5年7月18日
·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释放“查人找物”效能,有效提升执行快速反应水平,濮阳县人民法院开通并试运行执行“110”服务专线0393-3335110(后续将根据试运行情况及群众反馈优化服务机制),受理执行线索,接受社会监督,为当事人提供涉执事务一站式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专线信息专线号码:0393-3335110 受理单位: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 服务方式1.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2. 对上述工作日之外的时间,将依法登记线索进行交办,对申请人或社会群众提供的执行线索登记交办,情况属实的,1小时内组织出警。3 服务范围当事人可通过专线办理以下事务:1.查询案件进展及执行节点信息;2.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等执行线索;3.预约联系案件承办法官;4.提交涉执信访投诉;5.对执行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4 来电须知 请务必提供以下真实信息以便高效处理:1.本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2.联系方式(手机/固话);3.案件案号(如已知);4.具体诉求及相关材料说明。5 办理反馈 1.即时答复:案件信息查询、程序性、事务性咨询等能够当场解答的问题,由坐席人员当场解答;2.跟进处理:需核实的复杂事项,将由坐席人员对接承办法官,确保办理结果及时反馈。6 其它补充说明 除本专线外,当事人仍可通过原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反映问题,我院将同步保障处置效率。
·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濮阳县法院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涉企留言板”“企业法律风险体检单”正式上线了!以后,企业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法治体检,企业的法律难题和风险顾虑,只需扫码即可轻松解决!一、涉企留言板:这个二维码难道会“解难题”?一踏入诉讼服务大厅,位于“C位”的涉企留言板二维码便吸引了所有目光!您是否正因这些问题而感到焦虑不已?合作伙伴突然毁约,货款付诸东流?员工纠纷频发,不知如何妥善处理?拥有对法院服务的绝佳建议却无处表达?别慌,别慌!只需拿出手机“扫一扫”,问题秒速直达法院“智囊团”。二、企业法律风险体检单:企业通过扫码即可进行健康全面检查。扫描此二维码,仿佛为您的企业进行了一次“法律全身CT”检查,从合同的“血管”到用工的“神经”,每一个法律免疫系统的角落都将接受360°无死角扫描,无论是潜在的轻微法律问题,还是潜藏的重大风险隐患,都将“原形毕露”!企业之声→法院进步之“超能力”充电宝通过涉企留言板、法律风险体检单提出建议与意见,宛如为法院按下“升级键”,每一条反馈将催生更多创新措施,持续为企业带来司法惊喜!。
·
刚在濮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完立案手续的刘先生用手机扫了扫桌面上的蓝色二维码,手机屏幕随即跳出评价页面,他轻点五颗星后,又选择“一次性立案成功”“立案及时”“服务态度好”标签,并留言:“立案人员讲解清晰,原本以为要跑好几趟,没想到一次就办妥!”“请您对法院诉讼服务办理效率、办理结果、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濮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各个办事窗口前,都摆放着醒目的蓝色评价二维码台签。别小看这小小的二维码,它可是濮阳县法院的“民意传感器”和诉讼服务满意度的“晴雨表”。怎么评价?两种方式任您选1、线下扫码评:在每个办事窗口,都设有带有评价二维码的台签。群众在办完业务后,只需打开手机扫一扫,就能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司法作风等进行评价,操作简单便捷。2、线上随时评: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办完在线立案、在线阅卷等业务后,查看申请事项,点击“评价”按钮,即可对业务和系统分别进行评价,还支持在线留言。无论何时何地,群众都能及时反馈自己的感受和意见。不满意怎么办?差评回复不过夜2025年3月,一条“不满意”的评价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赵女士通过手机评价1颗星,并留言倾诉自己的困惑:“我的立案申请为什么没有通过,我想知道原因,请你们理解我的无助。”看到这条差评后,12368接线专员迅速将该条差评反馈给立案审核人员,在查看审核系统后发现原来是赵女士不熟悉手机小程序的立案流程,上传的材料不完整,便立即进行电话回访,在电话中工作人员耐心解释了原因,并一步步指导赵女士重新提交立案申请。第二天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中就赫然出现了赵女士送上的“五颗星”好评。这样的“差评逆袭”源于立案庭的满意度差评回访机制,由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线专员每日巡查在线督办系统及满意度评价系统,将差评工单及时转办至相关业务负责人,24小时内进行电话回访回复,确保回复一件,实质性解决一件。“司法服务没有终极答案,只有持续改进。”立案庭庭长刘世虎说,“当我们把评价器真正交到群众手中,每个‘五星好评’都是激励,每个‘不满意’都是改进的路标。”今后,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群众满意度评价作为检视诉讼服务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多地感受到司法服务的速度和温度。
·
法治是营商环境重要内涵之一,为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用,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濮阳县人民法院便民利企“微服务”公开承诺:一、持续优化涉企合同类案件“绿标签”制度,推行“三优先”原则。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执行,明确涉企合同类案件的立案流转期限、审理期限、上诉期限、执行期限,确保“快立、快审、快移、快执”。二、全面推行电子化送达,畅通电子送达平台与网上立案平台、电子签章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的流转,确保送达工作有效衔接,压缩各环节周期,提升审判质效。三、推行“执破融合”,将“执转破征询意见和作出决定”程序进一步前移,设置专业化办理岗,在破产企业快甄、快查、快移、精破、精准无缝衔接的基础上,构建“执破速联机制”。四、加强执行联动,兑现胜诉权益。坚持司法为民和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因案施策、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覆盖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灵活运用多种措施。五、降低涉诉企业解决纠纷成本。充分发挥调解优势,进一步提升调解的成果,促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六、实现诉讼费网上自动退费。进一步优化诉讼费网上退费功能,实现诉讼费“一次、全案、全额”网上自动退费。七、全面协调发力,健全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送法进企业、邀请旁听案件等活动,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广泛宣传,增强以案释法宣传效果。八、继续推行“活查封”“活冻结”等柔性执行措施,支持合理置换保全财产,减少涉诉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
喜报!2025年3月3日,全县三级干部会议暨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濮阳县法院4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彰。濮阳县法院荣获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信访稳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先进个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表现突出个人:李艾青平安建设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吕照军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尤 静信访稳定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刘兴华
·
2025年濮阳县人民法院部门公开预算
·
为深入贯彻落实“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推出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要素式示范文本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优势?简单易用:表格化设计,只需勾选和填写关键信息规范高效:标准化模板,格式统一、内容完整便民利民:降低诉讼门槛,简便高效从哪里获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呢?濮阳县人民法院为您准备了线上、线下多种获取渠道。线上渠道:微信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 →首页“全部功能”→“工具”→“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濮阳县法院” →“网上立案”→“起诉状答辩状文本”官方网站登录濮阳县法院官方网站https://hnpyfy.hncourt.gov.cn/,首页为您准备了示范文本二维码下载通道。线下渠道: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示范文本展示区,提供纸质版文本供当事人参考使用,并安排专人指导填写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综治中心和调解中心均放置示范文本二维码台签,供当事人扫描下载审判庭各审判庭电脑中安装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二维码,并放置纸质版示范文本,可供随手取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作为司法文书标准化,通过固定核心要素形成标准的数据结构,对未来智能审判具有深远影响,这一创新举措不仅能简化诉讼文书撰写流程,让您更轻松地表达诉求,感受司法的便捷与高效,还将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让“数字正义”惠及每个当事人。
诉讼指南
·
案件诉讼证据清单
·
立案所需材料清单
·
诉讼风险提示书
·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
财产保全告知书
·
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
·
执行风险告知书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审判立案流程
·
执行立案流程
站内检索
荣誉展台
5月7日至5月17日,濮阳..
濮阳县法院院长到鲁河镇走访企业并督导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身边的榜样]濮阳县法院荣获“濮阳市家庭工作先..
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格式文本电子版
共上春山 为绿充“植”
公正裁判与常理人情——濮阳县法院开展“观影励..
一图读懂 | 濮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
濮阳县法院院长到鲁河镇走访..
·
濮阳县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
·
代表见证 前物业“赖”着不..
·
织密“安全网” 守好“钱袋..
·
刑庭党支部:“党建+审判”..
·
【“典”亮龙乡】追根溯源,..
·
凝“新”聚力 共赴新程濮阳..
·
赋能“法律明白人” 绘就解..
·
以“廉”开篇 助力启程——..
·
家门口的法庭 身边的法治课..
法院要闻
更多>>
近日,我院荣获“濮阳市家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5名个人获评市县妇联表彰。濮阳市家庭工..
·
濮阳县法院院长到鲁河镇走访企业并督..
·
濮阳县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新..
·
代表见证 前物业“赖”着不走?法院..
·
织密“安全网” 守好“钱袋子”——..
·
刑庭党支部:“党建+审判”深度融合..
案件快报
更多>>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翟某给车某提供劳务,2020年01月,经结..
·
【“典”亮龙乡】追根溯源,一案结多..
·
【“典”亮龙乡】法官,我要主动履行!
·
高效执行解民忧 失车“完璧归赵”获..
·
【“典”亮龙乡】公交车乘客下车摔倒..
·
【“典”亮龙乡】交通肇事引纠纷 安..
平安建设
法苑文化
更多>>
·
濮阳县法院院长到鲁河镇走访企业并督..
·
濮阳县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新..
·
织密“安全网” 守好“钱袋子”——濮..
·
刑庭党支部:“党建+审判”深度融合,..
·
凝“新”聚力 共赴新程濮阳县法院新成..
·
赋能“法律明白人” 绘就解纷好“枫”..
·
以“廉”开篇 助力启程——濮阳县法院..
·
家门口的法庭 身边的法治课——零距离..
执行动态
更多>>
·
代表见证 前物业“赖”着不走?法院出..
·
安康端午 “执”护民生——濮阳县法院..
·
“执”击难题破困局 打通群众“堵心路”
·
千里追击,濮阳县法院高效执行护民企..
·
跨越千里执行!2.8万借款终追回,司法..
·
“五一”假期不松懈 濮阳县法院执行局..
·
给孩子一份安定——濮阳县法院清明假..
·
鲁豫两地联合执行 雷霆出击力破僵局
案例指导
更多>>
·
【濮法说法】小麦被除草剂“毒”死,..
·
【濮法说法】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法院..
·
【濮法说法】房产的三分之一如何执行?
·
【濮法说法】订婚后反悔?彩礼如何返..
·
劳务纠纷背后的故事:权利保护与公正..
·
【以案释法】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保健..
·
冯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
·
坚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
队伍建设
更多>>
·
濮阳县法院院长到鲁河镇走访企业并督..
·
濮阳县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新..
·
织密“安全网” 守好“钱袋子”——濮..
·
刑庭党支部:“党建+审判”深度融合,..
·
凝“新”聚力 共赴新程濮阳县法院新成..
·
赋能“法律明白人” 绘就解纷好“枫”..
·
以“廉”开篇 助力启程——濮阳县法院..
·
家门口的法庭 身边的法治课——零距离..
司法公开
法官札记
·
标杆引领作表率 提质增..
·
标杆引领作表率 提质增..
·
邮寄的锦旗
·
老槐树
·
只为那庄严承诺
·
有感于真假美猴王的甄别
·
再会,城关法庭
·
第二次握手
·
法官札记:遇见
·
两双老布鞋
联系我们
濮阳县法院:濮阳县红旗东路100号
立案电话:0393-12368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12368热线网络咨询服务
12368热线咨询服务
光明网法院频道
法律资讯网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三微一体互动平台
濮阳法院新浪
濮阳法院腾讯
濮阳法院微信
濮阳法院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