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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辟蹊径排妨碍,千方百计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6-02 09:47:48


    长久以来,排除妨害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时常会遇到当事人的强烈抵抗。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措并举,被执行人主动清除道路中的杂物,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得以和谐化解。

    申请执行人王某峰与被执行人王某杰系同村邻居,共用一个巷道。因王某杰在巷道内堆积杂物,双方引发纠纷,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理堆放在申请执行人门口两侧胡同内的障碍物,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后被执行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所在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在交谈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五服内的同族兄弟,并无其他较大的恩怨,仅是因为日常琐事引发此次纠纷。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从情理层面向其宣传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并从法律层面向其释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起初不为所动,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告,态度发生了转变。执行法官趁此机会,引导村内家族事务长介入,在法理与情理的多重作用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立即将障碍物清除,申请执行人也表示会在在今后注重邻居关系的修复和维护。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清除案件所涉及的所有障碍物,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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