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濮阳市中级法院督察局局长、评查办主任王相峰一行五人到濮阳县法院督导执行款发放工作。濮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世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同彪,监察室主任张文中陪同。
赵同彪同志就濮阳县法院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等情况进行汇报。濮阳县法院高度重视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严格落实河南省高院《关于严格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市中院要求,院领导亲自督办、逐项对照,一案一账户,做到执行案款清楚可查,严格履行案款发放手续,安排财物人员专管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并加强案款转付的监督管理。
王相峰局长查阅了濮阳县法院执行案款管理条例,对该院近年来执行案款发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持续高度重视,把省市两级法院的要求严格落实在工作中;二是要对我省发生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引以为戒;三是要时刻做到网上与卷宗相一致;四是规范使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