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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微信劝解 一年欠款三日还

  发布时间:2018-09-04 08:50:41


    8月16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在执行干警努力下,该案三天即执行完毕。

    2016年8月,张某与樊某合伙在濮阳县成立了辅导班,2017年5月,樊某退伙,张某向其出具了5000元欠条一份,后张某未偿还该款项,樊某诉至濮阳县法院。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偿还樊某人民币5000元。张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文书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樊某于2018年8月13日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张某的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总对总查控。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时,由于其与樊某矛盾已久,张某并不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主动添加了张某的微信,并多次通过微信劝诫张某,五千元金额不多,他并非无能力履行,如果执迷不悟将受到法律严惩。8月16日,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张某主动将五千元案款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交至濮阳县法院执行局,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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