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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发改案件讲评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8-03-23 16:06:05



    全市发改案件讲评会议召开后,濮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3月22日上午,召集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被发改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将会议精神作了传达,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与部署。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首先认真领学了徐哲院长在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讲评会上的讲话。她感到此次参加全市发改案件讲评会议,深受触动。中院领导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令人佩服,我们应找准差距,多学习,多研究,向打造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团队的目标迈进。

    随后,石院长对本次讲评的发改案件的中院讲评意见逐案进行了学习,参加全市发改案件讲评会议的几名同志分享了会后的感受和收获。该院党组成员、少年庭长张永增,民事审判第三团队队长聂泠雪,民事审判第一团队队长贺新红都表示深受启发,在办案的过程中要多学习,规范司法,降低发回重审率。会上,石院长与参会干警就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情形和《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展开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两级法院集中讲评这种形式很好,感到收获很大,中院同志讲评的水平都很高,既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又加强了沟通,开阔了视野,学习了新知,提高了层次。

    最后,石院长根据该院承办的案件和实际情况对全体干警提出要求:一是法官应坚持审慎原则。审理案件时,对于适用法律条文兜底条款入罪要慎重,如需适用必须逐级进行请示报告。同时应运用法治思维,将刑法的谦抑性等法律原则融入到办案理念中。对每一份裁判书的制作都要认真推敲,慎之又慎,做到执法更严谨,用权不任性。二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处理各种纠纷时,我们应多做工作,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着力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以谦卑的态度坚持学习。“打造学习型法院”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更要付诸行动。全体法官要摒弃“面子”观念,不懂的多学多问。要以此为契机,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业务、比能力的热潮。四是加大审判质量监督力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上诉、发改案件台账,每月报备,同时充分发挥案件评查团队作用,重点加大发改案件的评查,并逐案提交审委会讨论。原审承办团队负责人和承办法官列席,在查找出发改原因的基础上公开讲评。五是建立内部研讨机制。对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案件,按照个人查阅,团队讨论,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审委会研究的流程,切实加强判前把关。六是注重抓好日常考核,严格落实本院员额法官、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院领导、团队长一视同仁,每月通报团队和个人的绩效情况。对照本院审判工作目标规定,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问责。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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